关于举办非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第308令)等有关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为了提高非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技能,广东岭南质监职业培训学校联合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将于2021年8月份举办“非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具体通知如下:
我市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总监、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 安全生产管理;
- 安全生产技术;(机械安全、电气安全、防火防爆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常见危险作业安全等)
- 职业危害预防与管理;
-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管理;
-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与分析;
- 典型事故及案例分析。
讲师简介:深圳市第一批政府认证安全培训讲师、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深圳市特种设备考评员、深圳市安全培训资深讲师,从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近20年。
2021年8月12-14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33号金山大厦19楼培训室
- 收费标准:1300元/人(含培训费、资料费、证书费及发票税),食宿自理。
- 凡是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协议客户、广东岭南质监职业培训学校培训学员都享受全单八五折优惠。
3、转账账户信息:
户名:广东岭南质监职业培训学校 开户行:交通银行深圳八卦岭支行
账号:4430 6616 8018 0031 39531
参训单位在填写人员报名表(附件)后,发送至邮箱21273183@qq.com,或登录广东岭南质监职业培训学校官网(www.lntraining.com.cn)或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官网(www.smq.com.cn)提交报名信息。
培训结束后,将由广东岭南质监职业培训学校统一颁发《非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房老师 0755-26001833 13714391786
刘老师 0755-82331514 13823320250
附件:报名表
广东岭南质监职业培训学校 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二〇二一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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