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 Z6001—2019)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4号),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A证)培训旨在培养学员掌握特种设备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管理知识、法规要求和监督技能,确保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
1. 基础知识(约占总时长30%)
• 特种设备定义、分类与基本原理: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八大类设备的结构特点、工作介质、风险类型。
• 安全管理基础:设备全生命周期(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报废)管理要求,事故案例分析(如爆炸、倾覆、坠落等)。
• 风险评估与识别:隐患排查方法、常见故障机制(如腐蚀、疲劳、超载)及预防措施。
2. 安全管理与监督知识(约占总时长40%)
• 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责任制、操作规程、维护保养制度、应急预案制定与演练。
• 日常监督与检查:设备巡检、人员持证上岗管理、第三方检测监督、记录台账要求。
• 事故处理与报告:突发事件应急响应、事故调查、整改措施及报告流程。
• 安全培训与教育: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组织、绩效评估。
3. 法规标准知识(约占总时长30%)
• 法律法规:《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规定》。
• 标准规范:TSG系列规则(如TSG 21-2016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GB/T 150《压力容器》等。
• 管理职责:安全管理人员义务、违法责任、持证上岗要求。
培训考核要求
• 理论考试:闭卷笔试或机考,100题(单选、多选、判断),90分钟,70分及格。覆盖上述三方面内容,无实操环节。
• 报考条件: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60周岁,初中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管理工作的疾病。通过培训后,由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或特种设备检验机构颁证,有效期4年(需定期复审)。
培训对象
1 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如工厂、物业、医院)的安全总监、安全员、质量管理负责人,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与管理的人员。
2 年龄及学历要求: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60周岁,具备初中及以上学历。
3 健康状况: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妨碍从事安全管理工作的疾病或生理缺陷。
4 其他从业人员:新入职或转岗的安全管理人员、证书到期需复审的人员,以及单位配备的专兼职安全管理员(根据设备规模,当作业人员达到一定数量时须配备A证管理人员)。
5 行业适用:适用于制造业、建筑业、物业管理、医疗卫生等领域,需承担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的单位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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