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食品安全总监配备的相关规定,大中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用餐人数300人以上的托幼机构食堂、用餐人数5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以及供餐人数超1000人的餐饮及食品经营单位,必须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总监。
为进一步提升食品行业从业人员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监管政策、行业标准及风险防控知识的掌握水平,夯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履职能力,规范食品生产、流通全流程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公众饮食健康安全,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广东岭南质监职业培训学校、深圳市技师工作站联合开展食品安全总监专项培训工作。现将具体培训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拟任或在岗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主任,以及负责单位食品安全管理、质量管理体系运维的相关从业人员。
二、培训内容、时间及地点
(一)培训内容
1. 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最新政策解读;
2. 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专业讲解;
3. 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实操讲解;
4. 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核心要点解析;
5. 标准化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实操教学;
6. 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细则与管理要点。
(二)培训时间、地点
线上培训,随报随学
三、培训讲师
本次培训由广东岭南质监职业培训学校资深特聘讲师授课,讲师具备丰富的食品安全监管、行业培训及实操指导经验,保障培训专业性、实用性。
四、培训费用及转账信息
(一)收费标准
统一收费:450元/人(费用包含培训费、证书工本费、发票税费等全部费用)。
(二)对公转账信息
户名:广东岭南质监职业培训学校
开户行:交通银行深圳八卦岭支行
账号:4430 6616 8018 0031 39531
五、报名方式及证书发放
(一)报名方式
请各参训人员扫描专属报名二维码,按提示完成线上报名登记。
(1).png)
(二)证书发放
参训人员完成全部线上培训课程、通过考核后,将统一颁发《食品安全管理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及《食品安全总监岗位培训结业证书》,证书可作为岗位任职、履职核查的有效凭证。
特此通知。
广东岭南质监职业培训学校
深圳市技师工作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