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有关食品安全总监的规定,大中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用餐人数300人以上的托幼机构食堂、用餐人数5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以及用餐人数或者供餐人数超过1000人的单位须配备食品安全总监,为提升从业者对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食品安全的法规政策、监管标准和风险评估等方面的理解与掌握,以确保其具备全面的食品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能够有效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保障食品从生产到流通的全过程安全,维护公众健康。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广东岭南质监职业培训学校、深圳市技师工作站联合举办食品安全总监培训班,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事食品安全总监岗位人员、食安主任、负责质量管理体系工作等从业人员。
二、培训时间、地点及内容
培训时间: 2024年4月19-20日
培训地址:罗湖区金山大厦19楼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培训基地
培训内容: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学习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之
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讲解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之
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讲解
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要点讲解
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点讲解
三、培训讲师
详见附件2,培训讲师简介
四、培训费用及转帐信息
(一)收费标准:1200元/人
含资料费、午餐费、证书费、发票税费等
转帐信息:
户名:广东岭南质监职业培训学校
开户行:交通银行深圳八卦岭支行
帐户:4430 6616 8018 0031 39531
五、培训报名及证书
扫下方二维码报名。培训班结束后,统一颁发《食品安全管理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食品安全总监岗位培训结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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